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宁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322********45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新2301民初302号
案号
(2017)新2301执30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昌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马宁宁偿还原告刘国闯借款159800元,支付利息42078元。合计201878元。此款被告于2017年7月15日前偿偿还原告。若被告逾期偿还,则从2017年7月16日起按月息20‰承担利息至借款还清为止。 二、被告马斌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受理费1972元,由被告马宁宁承担,于2017年7月15前给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昌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17-11-27
发布时间
2018-05-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