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宁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22********45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新2301民初302号 |
案号 |
(2017)新2301执30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马宁宁偿还原告刘国闯借款159800元,支付利息42078元。合计201878元。此款被告于2017年7月15日前偿偿还原告。若被告逾期偿还,则从2017年7月16日起按月息20‰承担利息至借款还清为止。 二、被告马斌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受理费1972元,由被告马宁宁承担,于2017年7月15前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17-11-27 |
发布时间 |
2018-05-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