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南宁红事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501********47XE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1284民初3251号 |
案号 |
(2019)粤1284执4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四会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南宁红事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须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肇庆岭南食品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50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25000元为本金,自2016年12月17日起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 本案受理费363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南宁红事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原告起诉时已预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四会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2-12 |
发布时间 |
2019-03-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永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10033073447XE |
登记机关 |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南宁市友谊路46-28号生产车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