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北林立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213********3L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沪0115民初05036号 |
案号 |
(2019)沪0115执133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湖北林立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侯永财借款本金3万元; 二、被告湖北林立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侯永财利息(至2017年10月12日利息3,000元,并以3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10月13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75元,公告费560元,均由被告湖北林立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19-06-06 |
发布时间 |
2019-06-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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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夏治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1300MA48DQ3L47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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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