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梁山圣德车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9248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0832民初6449号
案号
(2019)鲁0832执19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梁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秦秀云、梁山圣德车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栾秀霞欠款2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10月19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1%计算)。二、被告孔晶、山东蓝速隆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的权利。三、驳回原告栾秀霞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50元、诉讼保全费1520元,合计3670元,由被告秦秀云、梁山圣德车辆有限公司、孔晶、山东蓝速隆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梁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9-11-04
发布时间
2020-02-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秦秀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8327924800808
登记机关
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梁山县徐集工业园区(堂子西6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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