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康华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824********56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00)西民初字第167号 |
案号 |
(2014)西法执字第005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西平县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康华民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原告货款14655.20元。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4-10-15 |
发布时间 |
2015-04-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它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