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州唐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MA59M3****
执行依据文号
穗云劳人仲案字[2018] 1917-1926号
案号
(2018)粤0111执115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 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郑忆怡工资6645.3元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5500 元; 二、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龚滟工资11632.69元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3500元; 三、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孔思瑜工资4291.3元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4000元; 四、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何子毅工资15069.3元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5000元; 五、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余小凤工资5567.47元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2000元; 六、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刘凯工资11828.34元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4000元; 七、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侯筱芸工资7304.34元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2400元; 八、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罗春停工资3290.44元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2200元; 九、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何志成工资6067元; 十、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黄炎彬工资4521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8-11-13
发布时间
2018-12-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时洪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9M3A225
登记机关
广州市白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街机场路1600号之壹汇创意产业园B11栋102单元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