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立晨集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713********59X9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1327民初3270号
案号
(2019)鲁1327执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山东立晨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李增堂借款11 170 000元及逾期利息(自2017年6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11 170 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 二、王向东对上述支付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山东立晨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李增堂诉讼保全担保保险费24 000.12元; 四、驳回李增堂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莒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9-01-08
发布时间
2019-05-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向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30072927759X9
登记机关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临港一路北绣针河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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