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陆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426********60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1025民初2405号 |
案号 |
(2021)豫1025执22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襄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强制被申请人偿还申请人借款10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10万元为本金自2021年6月11日起按年利率3.85%计算至实际还款日止)。 2、强制被申请执行人承担案件受理费1200元,保全费1020元。 3、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4、强制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襄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9-08 |
发布时间 |
2021-10-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