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孔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225********66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琼9701民初852号 |
案号 |
(2021)琼9701执1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孔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符家寿投资本金200000元;二、驳回原告符家寿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孔勇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被告孔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21-06-10 |
发布时间 |
2021-11-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