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沈阳沈鑫巴士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07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辽0105民初9542号 |
案号 |
(2021)辽0105执51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阳沈鑫巴士有限公司给付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代位求偿款3414元;二、驳回原、被告其他诉讼请求。上述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沈阳沈鑫巴士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10-18 |
发布时间 |
2021-11-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曲昶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007507796743 |
登记机关 |
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沈阳市皇姑区三台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台子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