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成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32221********00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青2221民初435号 |
案号 |
(2021)青2221执8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马成虎于2021年6月15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党维梁交通事故赔偿金25000元;二、案件受理费425元,减半收取计212.5元,由原告党维梁负担106.25元、被告马成虎负担106.25元。如果未按本协议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青海 |
立案日期 |
2021-08-05 |
发布时间 |
2021-11-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