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花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381********306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381民初3331号 |
案号 |
(2021)豫1381执23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邓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常建荣、孙培东自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偿还原告河南邓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90000元及利息(2018年8月15日至2019年8月14日的利息按月息9‰计算,2019年8月15日至款付清之日的利息按月息9‰加罚50%计算)。二、被告王道山、常建奇、候明焕、徐花丽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担保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邓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8-10 |
发布时间 |
2021-11-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