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余杰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226********37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112民初12941号 |
案号 |
(2021)粤0112执116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与余杰汉、梁宁一致确认截至2020年11月11日被告余杰汉、梁宁尚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信用卡欠款本金126000元,手续费23078元,合计149078元;二、上述款项由余杰汉、梁宁分21期偿还,每月为1期,自2020年12月至2022年7月,于每月18日前还款7049元(包含本金6000元及手续费1049元),于2022年8月18日前还款8098元(本金6000元及两期手续费2098元);三、若余杰汉、梁宁按照上述第二项约定按时足额还款,双方就本案的债权债务结清,不再向对方主张权利;若余杰汉、梁宁未能按照约定按时足额偿还上述任一期还款,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有权就剩余欠款本金、手续费及利息(以剩余欠款本金为基数,从调解协议履行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有权就余杰汉名下车牌号为粤hhl131车辆拍卖、变卖或者折价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四、案件受理费2095元,由余杰汉、梁宁负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已预交,余杰汉、梁宁已直接支付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0-08 |
发布时间 |
2021-11-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