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田海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1121********4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辽1104民初453号 |
案号 |
(2021)辽1104执9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田海龙、张敏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兰凤臣借款本金76000.00元及利息; 被告孙全来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850元,诉讼保全费780.0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洼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5-10 |
发布时间 |
2021-11-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