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浙江棒棒门业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109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浙0702民初5862号 |
案号 |
(2018)浙0702执60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华婺城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浙江棒棒五金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3995783.00元,利息125010.00元(利息已计算至2018年04月26日,此后利息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本案执行终结之日止),合计4120793.00元; 二、被告浙江棒棒门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主债权金额1700万元范围内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三、被告陈雪萍在主债权金额1700万元范围内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四、被告陈小华在最高主债权限额850万元范围内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五、被告陈盼、张心怡在最高主债权限额850万元范围内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六、被告金华市热镀锌厂在最高主债权限额850万元范围内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诉讼费用24883元(其中受理费19883元,保全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由七被告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8-11-08 |
发布时间 |
2019-05-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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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雪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7017210983519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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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工业开发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