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淮阳县润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73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1626民初1867号 |
案号 |
(2019)豫1626执恢1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淮阳县润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陈杰、淮阳县润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自愿于2018年6月30日前支付原告陈继红等六人租金款264432元;自愿于2018年7月31日之前支付原告陈继红等六人购房款1427441元。如三被告未按照上述约定期限履行还款义务,除支付上述款项外,并承担购房款及租金30%的违约金。原告均同意。 二、上述款项由被告将执行款交付给六名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剑峰领取,由李剑峰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发放原告。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0013.4元,由被告淮阳县润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陈杰、淮阳县润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8-09 |
发布时间 |
2019-09-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苑继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6266973107616 |
登记机关 |
周口市淮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淮阳县陈州路东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