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新乡市路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60937****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豫0721民初1861号
案号
(2019)豫0721执17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乡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新乡县新天地建材有限公司欠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县支行1137252.81元,于2018年1月15日前偿还47517.5元(包含7517.5元诉讼费),2018年2月27日前偿还60000元,2018年3月30日前偿还300000元,2018年4月29日前偿还350000元,2018年5月30日前偿还387252.81元。二、被告新乡市路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王会芳、张诚勇、王树根、宋彩婷、王明方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新乡县新天地建材有限公司如有一期未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县支行可就剩余未偿还欠款申请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5035元,减半收取7517.5元,由七被告承担。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乡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9-12-25
发布时间
2020-03-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树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721660937376G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新乡县朗公庙镇恒宇路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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