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宣城山磊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578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皖1802民初1356号
案号
(2018)皖1802执31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宣城山磊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宣城市晨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偿款1985099元、案件受理费、执行费21687元,合计2006786元,并支付该款自2017年2月9日至还款之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得利息; 二、驳回原告宣城市晨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3028元,原告宣城市晨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担3028元,被告宣城山磊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万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8-11-14
发布时间
2019-04-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宋秀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025578111342
登记机关
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经济开发区安国南路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