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烟台瑞丰机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689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扬商初字第00369号 |
案号 |
(2016)苏1182执5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t被告烟台瑞丰机械有限公司、王瑞杰对郭天虎应当偿还 给原告镇江欣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的转让款4400000元、利息150000元以及自2015年7月1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双倍银行贷款利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两被告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郭天虎追偿。 两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偿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200元,减半收取21600元,由两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由两被告在还款时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镇江市永安路分理处,帐号:1104010829000140561)。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扬中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6-03-31 |
发布时间 |
2016-07-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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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金一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6826968953158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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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山东省莱阳市经济开发区龙门西路27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