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现象服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810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荣法民初字第04572号 |
案号 |
(2015)荣法民执字第003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荣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喜春霞、王高旗偿还原告周训洪、林世芬借款本金90万元,于2014年12月31日前支付50万元,2015年1月31日前支付40万元;如被告喜春霞、王高旗未在2015年1月31日前付清借款,除本金外,还需给付二原告已还借款110万元的利息、律师费、差旅费等追款损失30万元并从2015年2月1日起,以本金90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利息至本金付清为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15-03-25 |
发布时间 |
2015-03-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喜春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668108468N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越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广园西路222号469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