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雅客·安迪 JACQUES ANDY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6CC9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粤01刑终1933号 |
案号 |
(2018)粤0104执62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雅客 安迪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2月19日起至2017年12月18日止。) 二、被告人雅客 安迪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纪平经济损失人民币50172.92元。 (赔偿款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天内,一次性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支付。) 三、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纪平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8-02-26 |
发布时间 |
2018-03-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