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邓林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9009********32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5)莱州平民初字第515号
案号
(2016)鲁0683执11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莱州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限被告邓林新、陈同欣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拆除其垛起的墙(东至原告所有的房屋西墙、西至二被告儿子居住的房屋北墙东檐)。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二被告负担,限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本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6-03-30
发布时间
2016-05-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