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燕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802********65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岩民初字第330号 |
案号 |
(2015)岩执字第002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龙岩市德龙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代垫汇票款1996422.22元并支付利息;二、被告龙岩市德龙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代垫汇票款1996421.72元并支付利息;三、被告龙岩市德龙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代垫汇票款998710.22元并支付利息;四、被告龙岩市德龙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70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5-09-22 |
发布时间 |
2015-11-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