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许东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122********70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豫0122民初6094号
案号
(2020)豫0122执1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许东亮同意偿还原告蔡香婷借款本金三十万元,其中于2019年1月20日前给付原告蔡香婷二万元;于2019年6月30日前给付原告蔡香婷五万元;2019年12月31日前给付原告蔡香婷五万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给付原告蔡香婷九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给付原告蔡香婷九万元;     二、原、被告双方今后就此事别无其他争议和纠纷;     三、案件受理费5815元,减半收取2907.5元,由被告许东亮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中牟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1-10
发布时间
2020-02-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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