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925********77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1724民初4433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7)鲁1724执8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巨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履行(2016)鲁1724民初4433号民事判决书,由被执行人支付申请人垫付款106000元及利息,在被执行人刘凤亮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对其不能偿还的部分债务由被执行人马静向申请人承担二分之一,案件受理费121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巨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7-06-23 |
发布时间 |
2017-07-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