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娜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727********77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626民初588号 |
案号 |
(2020)豫1626执7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周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返还原告钱某彩礼137,200元; 二、驳回原告钱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44元,减半收取1,522元,由被告周某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6-11 |
发布时间 |
2020-06-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