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贾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926********77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闽0582民初4226号 |
案号 |
(2017)闽0582执59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贾伟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陈胜借款本金61000元及支付相应利息(自2017年5月2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计算,但不得高于年利率6%)。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7-09-15 |
发布时间 |
2018-04-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