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孙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483********85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成华民初字第4203号
案号
(2017)川0108执30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请求强制执行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2015)成华民初字第420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为:1、借款本金1679326.75元;2、暂计算至2017年8月28日的利息(含罚息、复利)316022.2元(截至2016年6月22日利息为149138.89元。自2016年6月23日起至借款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含罚息、复利)应以本金1679326.75元为基数,按照《个人额度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支付);3、案件受理费22908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600元,共计28508元;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水碾河路支行对被申请人彭熊、王宗艳所有的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街道芦溪路95号东山国际新城E区13栋11层2号房屋(权1784178)的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400000元的限额内优先受偿本金及利息、罚息;4、因被申请人未在判决书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本案的申请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17-10-26
发布时间
2018-03-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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