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新疆联华建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6542********88X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新4224民初997号 |
案号 |
(2019)新4224执3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托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新疆联华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原告周春蓉工资28800元、社保补助3600元、垫付税控费360元,合计32760元。 二、驳回原告周春蓉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新疆联华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托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19-08-03 |
发布时间 |
2019-1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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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422467340988X5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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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新疆塔城地区托里县准葛尔非公有制经济开发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