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321********14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4)盘县执字第00418号
案号
(2018)辽1122执恢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盘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宁给付原告李慧车辆租赁费5万元;二、被告齐健负连带清偿责任;三、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被告安宁承担,被告齐健承担连带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盘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18-02-01
发布时间
2018-04-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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