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雷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10105********96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浙0329民初00967号 |
案号 |
(2016)浙0329执15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泰顺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16)浙0329民初967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雷洪应归还申请执行人借款312万元及相应利息(自2014年1月8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并负担案件受理费23400元、执行费33600元,但被执行人未自动履行债务和向本院申报财产。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浙江省泰顺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6-09-27 |
发布时间 |
2016-11-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