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海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222********1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郑黄证执第338号 |
案号 |
(2019)豫0222执恢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通许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赵海龙,执行标的:本金人民币柒万肆仟陆佰元整(扣除借款人预付的利息),借款期间利息人民币壹万零贰佰壹拾陆元捌角,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自借款合同届满次日起至申请执行证书之日。此期间共计人民币壹万伍仟肆佰壹拾柒元叁角叁分,按月利率2%计算;从申请执行证书次日起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合法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通许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5-07 |
发布时间 |
2019-05-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