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宋新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724********119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626刑初219号 |
案号 |
(2019)豫1626执16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宋新胜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月28日起至2019年9月27日止。罚金于判决书生效后三日内缴纳。) 被告人黎占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月28日起至2019年9月27日止。罚金于判决书生效后三日内缴纳。) 作案工具黑色两轮电动车一辆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处置。 责令被告人宋新胜、黎占伟退赔被害人豆修梅涉案财产损失292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9-09 |
发布时间 |
2019-09-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