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302********12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粤0104民初7412号 |
案号 |
(2017)粤0104执306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2017年3月9日前,被告孙磊向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广发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项下全部欠款本金499818.01元、利息、滞纳金(暂计至2016年9月8日止,利息为333571.65元、滞纳金为935730.4元;从2016年9月9日至实际还清之日止,利息、滞纳金按《广发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的标准计算)。 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574元由被告孙磊负担(被告孙磊于2017年3月9日前向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 三、被告孙磊清还上述款项后,本案其他争议双方不再追究。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7-06-12 |
发布时间 |
2017-09-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