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成都瑞森商贸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5105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川0131民初13号
案号
(2019)川0131执22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蒲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限被告成都瑞森商贸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归还原告四川成都蒲江民富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本金500万元为基数,从2016年2月7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至借款付清时止);二、限被告成都瑞森商贸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四川成都蒲江民富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实现债权的律师费4万元;三、原告四川成都蒲江民富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第一、二判项下的251.5万元借款本金、从2016年2月7日起以251.5万元本金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至251.5万元付清时止的利息及律师费4万元对被告成都高毅商贸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位于成都市锦江区国槐街500号5栋2单元1层2号(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401447号,成房他证他权字第1345105-2号)、成都市锦江区国槐街500号5栋2单元-1层1号(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401452号,成房他证他权字第1345105-1号)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四、原告四川成都蒲江民富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第一、二判项下的248.5万元借款本金、从2016年2月7日起以248.5万元本金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至248.5万元付清时止的利息及律师费4万元对被告何全勇提供抵押担保的位于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府河路157号4栋-1层的38套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具体38套房产信息为: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府河路157号4栋-1层124号房产〔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353462号〕、125号房产〔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353450号〕、193号房产〔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353397号〕、177号房产〔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353501号〕、178号房产〔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353459号〕、180号房产〔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353487号〕、181号房产〔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353488号〕、182号房产〔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353518号〕、183号房产〔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353441号〕、184号房产〔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353494号〕、185号房产〔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353504号〕、186号房产〔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353498号〕、187号房产〔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353437号〕、188号房产〔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353516号〕、189号房产〔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353435号〕、190号房产〔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353404号〕、191号房产〔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353405号〕、192号房产〔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353491号〕、194号房产〔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353414号〕、195号房产〔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353410号〕、196号房产〔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353493号〕、197号房产〔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353463号〕、198号房产〔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353443号〕、199号房产〔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353433号〕、200号房产〔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353457号〕、201号房产〔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353402号〕、202号房产〔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353503号〕、203号房产〔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353477号〕、204号房产〔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353446号〕、205号房产〔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353445号〕、206号房产〔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353444号〕、207号房产〔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353456号〕、208号房产〔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353511号〕、301号房产〔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353502号〕、302号房产〔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353514号〕、303号房产〔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353407号〕、304号房产〔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353416号〕、306号房产〔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353399号〕,前述38套房产他项权证号:成房他证他权字第1344836-1号至1344836-38号}。四、被告周建、汪飞就被告成都瑞森商贸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第一、二判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7080元,公告费300元,合计47380元,由被告成都瑞森商贸有限公司、成都高毅商贸有限公司、何全勇、周建、汪飞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蒲江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19-04-24
发布时间
2020-03-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周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225510550755
登记机关
成都市双流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棠湖南路一段151号棠湖帝景3栋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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