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冀国庆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625********12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鲁0683民初4360号
案号
(2017)鲁0683执10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莱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冀国庆给付原告滕子华欠款12060元,原告自愿放弃部分款项,余款1万元由被告于2017年3月30日前给付原告。 如被告未按上述协议付款,则原告有权直接按原欠款数额12060元申请执行,同时由被告给付原告自2017年4月1日起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102元,减半收取计51元,由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交纳本院,由被告将应承担的诉讼费51元于2017年3月30日前直接给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7-04-06
发布时间
2017-08-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