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罗超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525********12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容民初字第248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5)容法执字第002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容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罗超宏、封森容、罗世挺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90000元及利息给邱绍新,并负担受理费102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容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15-05-20
发布时间
2015-09-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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