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石鑫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923********127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923民初92号 |
案号 |
(2019)鲁0923执14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石鑫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酒泉有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贷款12793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0元,减半收取60元,由被告石鑫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8-14 |
发布时间 |
2019-1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