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焕冲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26********13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2)温平鳌调确字第00117号 |
案号 |
(2013)温平执民字第7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平阳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陈焕冲向申请执行人林秀丽偿还借款147000元。 (2)被执行人陈焕冲承担申请执行费2105元。 二、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你仍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支付迟延履行金。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3-05-30 |
发布时间 |
2019-04-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