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章军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624********13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2730民初1702号 |
案号 |
(2020)黔2730执3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章军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贵 州南龙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返还位于龙里县龙里油画大 草原旅游区九龙潭旁 5 亩土地并搬出案涉土地上的全部物 品; 二、被告章军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贵 州南龙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支付位于龙里县龙里油画大 草原旅游区九龙潭旁 5 亩土地使用费,具体金额以 5 亩为基 数按 2000 元/亩/年标准计算自 2019 年 1 月 20 日起至章军 林实际返还案涉土地并搬出该土地上的全部物品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贵州南龙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其余诉 讼请求; 四、驳回反诉原告章军林的全部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4-07 |
发布时间 |
2020-04-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