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谢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0112********14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黔0112民初2602号
案号
(2019)黔0112执恢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返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096200元 被告从2016年9+月4日起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支付原告利息及违约金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25200元由原告负担9300元,被告负担159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19-04-09
发布时间
2019-10-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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