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应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725********14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华民初字第419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15)华执字第002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华亭县人民法院民二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许剑中偿还原告甘肃华亭农村合作银行借款本金40万元,利息60705元,共计460705元,限其于2015年4月30日前支付30000元,2015年5月31日前支付30705元,下剩40万元于2015年9月30日前付清。二、被告吕红亮、张敏、王应平、张安明、史耀辉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华亭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15-06-02
发布时间
2016-10-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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