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应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725********14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华民初字第419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5)华执字第002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华亭县人民法院民二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许剑中偿还原告甘肃华亭农村合作银行借款本金40万元,利息60705元,共计460705元,限其于2015年4月30日前支付30000元,2015年5月31日前支付30705元,下剩40万元于2015年9月30日前付清。二、被告吕红亮、张敏、王应平、张安明、史耀辉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华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15-06-02 |
发布时间 |
2016-10-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