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小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26********144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326民初3732号 |
案号 |
(2020)浙0326执5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平阳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李小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信用卡透支款本金^~^101761.56 元、还款违约金 5088.08 元、手续费 4597.07 元及利^~^息 (截至 2019 年 4 月 13 日为 8736.24 元,从 2019 年 4 月 14 日^~^起以透支本金 101761.56 元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3-16 |
发布时间 |
2020-04-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