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贾凤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527********144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527民初6320号
案号
(2019)豫0527执187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内黄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贾凤丽于2019年11月15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薛苗苗借款本金58600及利息(以本金586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1日起按照月利率1.5%计算至清偿完毕之日止) 二、其他双方互不追究。 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650元,由被告贾凤丽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内黄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9-11-27
发布时间
2020-04-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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