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贾凤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527********144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527民初6320号 |
案号 |
(2019)豫0527执18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内黄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贾凤丽于2019年11月15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薛苗苗借款本金58600及利息(以本金586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1日起按照月利率1.5%计算至清偿完毕之日止) 二、其他双方互不追究。 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650元,由被告贾凤丽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内黄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11-27 |
发布时间 |
2020-04-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