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永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3001********15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甘3001民初577号 |
案号 |
(2019)甘3001执2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作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市支行与被告马永峰签订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担保借款合同》合法有效,继续履行。 二、被告马永峰拖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市支行的借款本金63080.97元(利息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市支行核算为准),于2018年12月30日前偿还本金及利息10000元,2019年起每月的28日被告马永峰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市支行借款本金及利息4000元,直至被告偿还完毕止。(具体偿还本金及利息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市支行与被告马永峰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作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19-10-21 |
发布时间 |
2019-1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