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纪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502********15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502刑初481号 |
案号 |
(2019)鲁1502执30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杨继刚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撤销缓刑,与前判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2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17日起至2021年5月16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10内向本院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8-06 |
发布时间 |
2019-11-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