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2601********15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闽0802民初7451号
案号
(2019)闽0802执8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黄斌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归还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福万通IC贷记卡(卡号:6228028634546109)截至2018年9月5日结欠的透支本金、利息、违约金、合计206624.47元(其中透支本金152293.49 元,透支利息20843.37元,违约金 33487.61元),并支付自2018年9月6日起至款清日止以本金152293.49元按月利率千分之二十计算的透支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19-01-03
发布时间
2019-01-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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