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魏杰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827********15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豫1723民初277号 |
案号 |
(2016)豫1723执5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李玉福、李耀山、魏杰英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应共同返还原告彩礼款18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6-08-01 |
发布时间 |
2016-08-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