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柳杨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0602********155X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滨刑初字第375号
案号
(2017)鲁1602执30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徐道军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12月3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缴纳。) 被告人张飞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7月6日起至2022年4月5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缴纳。) 被告人柳杨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12月23日起至2019年12月22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缴纳。) 二、非法所得200万元,由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上缴国库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7-01-03
发布时间
2017-04-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