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章仕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27********157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2)温苍龙商初字第00209号 |
案号 |
(2012)温苍龙执民字第004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苍南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章仕孟欠陈瑞勇借款200000元,定于2012年3月5日支付50000元,定于同年6月5日前支付50000元,定于同年9月5日前支付50000元,余款50000元定于同年12月5日前付清;二、章圣伍、吴金架对第一项确定的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如章仕孟、章圣伍未按第一项确定的期限还款,陈瑞勇有权自逾期之日起就第一项确定的款项扣减已支付款项就全部未付款项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要求章仕孟、章圣伍、吴金架支付违约金30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2-06-27 |
发布时间 |
2014-08-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